Monday, October 10, 2005

接受

接受到分手的事實了.......

起碼今朝他能給我一個原因,一個能令我信服的原因

記得<愛也許不易>的vcd裡說過,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開始,會發展成不同的愛。

或許我們三次都在一個不對的時間上開始,所以三次都失敗了。

跟一個人拍拖,應該assume這個人是你將來結婚的對象,然後在拍拖過程去求證這個assumption

第一次和第二次跟他拍拖我們都有這個assumption,只是在過程中出現了問題,大家原來都未夠成熟去拍拖,不能一個人獨處,所以分開了

第三次則是一開始他沒有這個assumption,所以一直發展下去也不完整,一段隨時預備分開的戀情怎能好好的建立下去?

姨媽的比喻好,我只是一支拐杖,看見他有需要便自告奮勇的讓他支撐,其實他要學習如何一個人站立。

這刻分開應該是最好的選擇,我也總不能守著一段不完整的戀愛,沒錯,將來這份愛或許變得完整,但是誰敢保證? 除了神,沒有人會知道,我知道神是憐憫我們的,等待神的安排是沒錯的。

可能這刻他真的不是神安排給我最好的愛,最好的必須守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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